日 期:2014-11-21 10:32:14 已 阅:443 次
10月29日上午,新宁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放生了600余只林蛙,让其重归大自然。两名违法人员受到治安处罚。
当天,新宁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巡查时,发现有人在县城市场上叫卖林蛙,立即将两名贩子抓获。经查明,伍某龙和伍某兵系新化县人,在新宁务工,听说野生林蛙市场价格好,就从怀化市以每斤22元的价格购买了20余斤野生林蛙到新宁县贩卖,没想到还没开卖就被抓。两名违法人员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。
据悉,野生林蛙为国家保护动物,在新宁县较为稀少,极具科学研究价值和经济价值,对生态环境有益。近年来,由于林蛙市场价格不菲,一些不法之徒为了一己之利,不惜铤而走险,大肆捕捉贩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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